1.一年级研究生
参评分数=录取成绩(L)+第一志愿奖励分数(Y)+本科毕业院校奖励分数(B)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工业大学者Y=3,其余Y=0;
985院校(独立院校除外)毕业生,B=2;211院校(独立院校除外)毕业生,B=1;其余B=0。
2.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年级:参评分数=课程考核成绩(A)+科研成绩(B)×20%+科技竞
赛奖励分数(C)+社工任职奖励分数(D)+文体奖励分数(E)
三年级:参评分数=科研成绩(B)+科技竞赛奖励分数(C)+社工任职奖
励分数(D)+文体奖励分数(E)
具体计算方法:
A、课程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类,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予以确定。学位课权重为0.7,非学位课权重为0.3。
课程考核成绩=,其中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每门学位课程的分数,为每门学位课程的学分,n为学位课程门数,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每门非学位课程的分数,为每门非学位课程的学分,m为非学位课程门数。
课程考核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课程考核方式为两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合格=85分。
B、科研成绩计算方法:
科研成绩=发表论文奖励分值+发明专利奖励分值
(1)发表论文奖励:按照发表论文的作者情况,只有以下两种可以加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一研二),具体奖励分值如下表:
注:发表论文研究内容应与学科(或领域)方向一致,外文类期刊论文获奖分值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议定;已收录在EI期刊(A&HCI、CSSCI)或EI会议(CPCI-S、CPCI-SSH)但未被检索的论文,降低一个等级奖励;论文奖励需提供相应证明,已发表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及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的收录证明(一般期刊的收录证明只计1篇)。发表论文研究内容应与学科(或领域)方向一致,论文奖励需提供相应证明,已发表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及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的收录证明(一般期刊和会议的收录证明不计)。
(2)发明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第一发明人计40分,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后同)计30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的第一发明人计20分,第二发明人计10分;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第一发明人计10分,第二发明人计5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这三种情况,至多奖励其中2项成果。发明专利奖励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正在审理但未授权的专利成果不计;如授权证书上无发明人名单,则必须提供能证明发明人的名单及排序的依据。
(3)科研成果应当是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内蒙古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成果,否则不计。
(4)教改成果不计入科研成绩。
C、科技竞赛奖励计算方法:
D、社工任职奖励计算方法:
社工任职奖励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担任学校、学院和班级职务,为学校及学院做出贡献的奖励。不同任职奖励的分值不同,具体分配如下,校级:学生会主席12分,副主席10分,部长8分,副部长6分;院级:学生会主席10分,副主席8分,部长6分(班长、党支部和团支部书记等同于部长),学生会委员4分,班级和党支部委员3分。任职时间以10个月为满期,不足10个月的,按月份折算;连续任职时间低于3个月的不计奖励;一人任多种职务的只取最高任职奖励,最终社工任职奖励分值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
E、文体奖励计算方法:
文体奖励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间因参加自治区级或校级的比赛而获得的文体奖励分值。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注:校运动会单项比赛、其它文体类比赛中获得第1、2名的属于一等奖;获得第3、4名的属于二等奖;获得第5、6名的属于三等奖,第6名之后及优秀奖属于其它;不好区分的文体比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赛的难易程度、参与人数等情况议定。
3、其他规定
(1)由教育部、团中央、科技部等国家机关主办的竞赛(比赛)认定为国家级竞赛(比赛),其余的由国字头的各类协会主办的竞赛(比赛)如获奖则按照省级竞赛(比赛)奖励加分。科技竞赛或文体比赛的团队所有获奖者视为一个获奖者,分值由团队内部成员按贡献分配,根据成员的贡献,分值的计算分为主力成员和非主力成员两种情况,主力成员奖励分值总计不得高于总分值的80%,非主力成员奖励分值总计不得超过总分值的20%,且团体比赛获奖之后需要在一周内向学院上报分配方案,否则不计。
(2) 个人比赛和团体比赛获奖分别取最高奖项分值为基础,其它奖项按20%折算计入,参评人的科技或文体竞赛的最终奖励分值是个人得分和团体得分的累计,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议定。
(3)学术方面有争议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决议。
(4)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的业绩成果发表时间应在参评学年内,截止到学院规定提交申报材料日期之前,且不能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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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